在绵阳科技城的某镇,一个出租房里,出现了夫妻之间的打架,夫妻之间的年龄在80后与90后之间,男女双方找到我咨询法律事宜,一个劲的要求离婚。理由是哪有女人被男人打的,既然打了我,我身上有伤痕,难道还构不成离婚的理由吗?
我说离婚涉及4个问题:一、是离与不离的问题?二、子女抚养的问题?三、夫妻共同财产的三个问题?四、夫妻之间对外的债权债务问题?
离不离的问题又涉及4个问题:1、婚姻基础的问题;2、婚后感情的问题;3、离婚的真实原因问题;4、婚姻的现状问题。
“我和男方是在西藏打工认识的,现在我在龙门城镇做美容生意,我们有一个男孩,已经4岁了,男方没有工作,在家主要抚养儿子。他昨天打了我,因此我要求离婚。”女方说。
“我不同意离婚,考虑到我对家庭的付出较多。”男方说。
我又分别给双方做了工作,征求双方的意见。
女方的离婚意见坚决。如果男方不同意离婚,那么我也不会与他很好过。绝对不会允许他在出租的房屋里住。我的离婚,主要解决男方给子女的抚养费问题,我们也没有夫妻共同财产。
男方经过我做工作后,也不再坚持不离婚的意见。但是离婚,我同意儿子由女方抚养,抚养费只能暂时约定,因为我还没有工作。
“关于抚养费的支付问题,司法解释的意见是,按一方基本工资的20%~30%支付。一般将子女抚养到18周岁,如果18周岁后,子女仍在读书的,要抚养到他能够独立生活为止。子女生病住院以及读书的费用,一般由男女双方凭依据分摊。男方没有工作,也就没有收入。因此你们之间离婚涉及的抚养问题只能是暂时约定支付。”这是我的回答。
男方经营一家无人管理的自动成人药房,同意将信用卡的户名转给女方,每年有七至八千元的收入,作为男方交抚养费的凭据,至于具体的生活费在与女方协商。
我说,信用卡的户名能否转让?你们去向银行咨询一下,如果能够转让,才谈得上写了离婚协议书。因此,他俩离开了我的办公室。
总结,造成他俩离婚的理由不是感情问题,而是双方的收入悬殊过大,乙方从事美容收入近1万元以上,而男方没有一分钱。就是有一个漂亮的脸蛋,又能过多久?因此要求男女双方,都要自强自立!一方没有收入,就要尽快地弥补自己的不足。否则,影响夫妻感情破裂而看不见的原因就会出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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